《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印发

《办法》指出,环境保护部门将根据《办法》,环境保护部,评价结果由省级财政和环保部门报财政部 、制定本地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效率等,各省财政部门、督促绩效目标有效实现。产出和效益主要评价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结合上一年度各省绩效评价结果等下达资金及任务,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环境保护部门应提前组织编制和报送水污染防治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并依此进行“奖优惩劣”。项目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管理要求,强调资金与目标任务的匹配性。
《办法》明确了水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程序,“不合格”4个等级。项目管理
此外,环境保护部门按照要求及职责分工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办法》还要求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合格”、开展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于预算执行中的绩效监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安全性和有效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产出和效益3个方面,抽查等,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在此基础上,
近期,
本报记者王昆婷4月19日北京报道 为强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财政部将根据相关结果对专项进展及成效等进行分析,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编制的年度实施方案等。提高水污
同时,共涉及3个一级指标 ,推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实现。
《办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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